我一直以為我是隻貓。
我躲在黑夜裡,尋找獵物。我耐心等待,準備伺機而動。
直到那個雨不停下著的夜晚,總算讓我釣到了一尾大魚。
他氣度不凡,身上那套昂貴的西裝,在這一地帶非常少見。
我輕咬下唇,朝他勾了勾開工前擦上紅色蔻丹的指頭,他很識相,沒問我一句話,只是亮開他裝滿厚厚一疊鈔票的皮夾,隨即又收了起來。
我帶他走到巷底。他不急不徐地撩起我的短群,探往我稱之的寂寞黑洞,其實我早已身心俱疲,為了生活乞討客人的恩情。
「喜歡嗎?」他語氣極淡,不帶有任何情感,但是我卻能感受到他前進與後退的動作是那麼溫柔,溫柔到有那麼一刻,我以為我和他的關係比買賣還更深入。
直至,下腹的一陣疼痛提醒了我──
在生命的最終端,我想起了不久前,才在轉角的報攤上瞥了一眼晚報頭條《連續流鶯殺人事件》。當時的我,只是揚起嘴角,嘲笑著媒體和警方還真會取名。
《連續流鶯殺人事件》,還真以為這是偵探小說裡的世界嗎?
「你……」我用盡力氣開口。
事實上,我不曉得我該說什麼才好。畢竟從來沒有想過這樣的殺人事件會發生在我已經夠殘破的人生裡。
「喜歡嗎?」他依舊重覆這個問題。也不停地繼續進行著將他的老二放進我的黑洞,更是不停地使勁將那把利刃刺進我的腹部。
有一刻,我出神的相當嚴重。我居然還能想著他怎麼能如此厲害,殺人與做愛能同步進行。
一定是我曉得死神已牽領我的靈魂,我才會思考這種無聊的問題,甚至忘了呼救、忘了掙扎。
最後,我斷了氣,睜開眼的,像是死不瞑目的死法。望著他溫柔的笑容。
我想,我其實不是貓。只是一個從來都不值得提起的人而已。
2 留言
動作還真快啊,喵。
喵喵。
半半,妳用字好大膽啊!